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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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教师[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人民大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3.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4.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5.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6.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7.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8.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必须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9.强化师德教育。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大学,都要适应新的要求,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10.加强师德宣传。每年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在三年一次全国性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师德典型重点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11.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12.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13.要将教师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师德工作。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教育部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国师德建设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5.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高校要切实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开展一次以师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在此基础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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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申请商标,别再瞎忽悠

王瑜


  5月15日《中国知识产权报》有篇报道:《旅游景区商标保护意识亟待提高》报道表现出莫名的焦虑,担心景区的资源被抢注光了,而以前相关的报道不绝于耳。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还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景区为什么要申请商标?景区申请商标有什么用?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
  首先要说明商标有什么用?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区别作用,显然每个景区都是独特的,没有必要依靠商标来进行区别。商标还有载体功能,它能够将良好的信息承载下来。商标还有一个特性,就是外溢性,其承载的良好信息可以外溢到相关的产品或者服务领域。景区其特征都是美的,并且几乎只有秀美这一单一内涵,秀美这样的内涵是不能外溢到其他产品和服务上的,想想有哪个商品需要有秀美的诉求。各个景区之间的景色并不一样,但是景色秀美这个单一内涵的造成景区内涵的同质化,犯了商标的大忌——没有区别性。再者有名的景区很多都是县以上的地名,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地域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不是县以上名称的知名度又比较小。内涵的同质化以及单一化,内涵没有外溢的东西需要商标来承载,唯一的只有名称的知名度,但是全国著名的不能用,知名小的又没有意义,因而景区的名称作为商标名称不是好的选择。
  商标确实具有巨大的价值,可是要知道,商标申请要费用,而且每十年要续展一次,续展也要费用,如果不能好好使用,不但没有价值,反而要支付费用维持,这将是个负资产。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要被撤销,景区怎么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请问景区生产什么?制造什么?加工什么?拣选?提供什么服务?都没有,事实上大部分景区是政府行政机构。当然每个景区都有旅游产品在经销,但这是景区在经销吗?既然景区没有从事任何需要商标的活动,那么为什么要注册商标呢?没有意义的注册,白白耗费了注册费。
  有人说景区可以特许这些经销商使用该商标啊?想想一些小的景区每年旅游产品的销量有多少?打上景区的商标,该产品能溢价多少?如果不能带来溢价,经销商凭什么接受特许?对于商标运营具有相当的难度,将一个景区的名称运作成一个知名的商标,然后再对外进行特许经营,这是理想化的运营模式。想一想到目前为止国内有哪个景区有这样的运营模式?唯一听到报道的只有少林寺,但是其运营的结果如何人们还在拭目以待。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景区名称申请为商标并没有太多现实的意义,既不能用,又无法进行运作,白白浪费注册费。显然要景区申请商标是瞎忽悠。由于对商标制度缺乏了解,相关盲目从众的忽悠随处可见,在此笔者呼吁,请先好好学习商标制度,别再胡乱忽悠。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邮:51662214@sohu.com。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扬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扬府办发〔2007〕98号

关于印发《“中国扬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国扬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中国扬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障其内容的连续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扬州”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英文域名为www.yangzhou.gov.cn,中文域名为“中国扬州”。
第三条 门户网站是本市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唯一指定的权威信息发布载体,是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办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公开政府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和实现公众互动的电子政务平台。
第四条 门户网站由扬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网站的内容整合与技术管理运行工作,并负责对各部门子网站建设实施业务指导、运行监督、资源整合和绩效评估。
第五条 门户网站内容来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单位提供。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和应用服务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和网上服务等工作,切实加强自身网站建设,并积极配合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相关内容的保障工作。
第六条 门户网站内容分为信息类、办事类、专题类、互动类共四类。信息类包括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能、人事、政策措施、重要会议、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及其动态等政务信息。办事类包括网上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便民服务项目等。专题类是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等事项设立的深度解读等专项栏目。互动类栏目包括寄语市长、党报在线、行风热线、在线访谈、市民论坛、意见征集、市民评议等内容。
第七条 门户网站信息类栏目内容保障方式采用信息抓取和信息上报的方式予以保障。信息抓取由软件通过网络定时获取选定部门网站信息。重大、突发信息由部门通过网络软件系统或文字稿上报。
第八条 门户网站办事类内容分为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办理和便民服务类项目网上办理,各部门行政许可类项目应逐步归集至门户网站办理,服从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及门户网站统一集成管理;便民服务类项目除在部门网站上有办理窗口外,同时必须在门户网站统一的便民服务窗口中提供直接受理入口。
第九条 门户网站专题类栏目与互动类栏目,由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期选题或部门自选主题,相关部门根据确定的主题提供资料或与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联合制作保障完成。
第十条 各部门网站(以下称部门子网站)的域名、IP地址、短信平台、电子信箱、网络结构及其参数配置等应报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备案,接受统一管理,若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通报变更情况。
第十一条 为确保部门子网站建设的规范化,便于接入电子政务网络,享用电子政务网络的资源(如:通信线路、杀毒软件、入侵与漏洞扫描、公文流转等),实现资源的有序分配,部门子网站的建设和改版方案应报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门户网站实行统一的电子邮件系统(@yangzhou.gov.cn),市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箱由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统一确认注册,公务员个人信箱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向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申请注册。
第十三条 在时效性方面,部门信息在门户网站发布时间不能迟于部门网站或本市其它新闻类网站,工作动态及其它动态类信息原则上要求在信息产生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发布上网。
第十四条 门户网站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列出市属部门站点、县区政府站点链接区,子网站须设置门户网站链接,以方便查找。
第十五条 门户网站主站中链接的各子站点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等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向社会提供服务,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报送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对接,并定期接受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组织的工作培训。
第十七条 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的统计评估结果定期对各部门的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计分与排名,每月发布积分通报,总分占年度政府优秀网站评比标准权重的30%。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